墓園裡的男孩 The Graveyard Book
作者:尼爾.蓋曼
原文作者:Neil Gaiman
譯者:馮瓊儀
出版社:皇冠
出版日期:2009年09月07日
語言:繁體中文
ISBN:9789573325741
裝訂:平裝
叢書系列:CHOICE系列
規格:平裝 / 304頁 / 14.8*21cm / 普級 / 單色印刷 / 初版
出版地:台灣

這本書很好看~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uliet-boston/article?mid=5345&prev=5387&next=-1



  

格友JC Tanya最近都曾分別在部落格裡,介紹名作家Neil Gaiman 尼爾蓋曼剛獲2009Newberry 美國兒童文學紐伯瑞金牌獎的The Graveyard Book (墓園裡的男孩:皇冠出版)

  

 

 

老實說,茱麗葉原本對鬼魂或墳場 等,較黑暗的題材興趣缺缺,心想這本書是寫給大小孩和青少年的年齡層看的,大人讀起來可能會覺得荒誕無趣。

 

  

 但是,能讓這兩位資深愛書人大力推薦,並獲得紐伯瑞這麼高榮譽文學獎項,這本書一定有它特殊魅力之處。出於好奇心,我還是到書店買了一本回家,準備在回加州的飛機上殺殺時間。

  

 沒想到,才讀了幾頁,我便愛不釋手,自己完全被書裡一章章精彩故事吸引,我沉溺在尼爾蓋曼超高的想像力,和超強說故事的組織能力,好希望這麼別出心裁的好書不要那麼快結束。   

  

 

 

 

尼爾蓋曼借用Rudyard Kipling (吉卜林) The Jungle Book (譯為叢林故事或森林王子) 裡,在森林被動物們養大的小男孩故事情節,將場景巧妙改為墳場,敘說一位小男孩,從小被墳場裡的鬼魂們照顧長大的故事。

 

 

 

墳場的男孩」這本書是這樣開始的: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,山坡上一間小屋的大門敞開,一位神秘黑衣人無聲地走在樓梯上,手拿著一把銳利無比的短刀。刀尖和手把上早已沾滿了一對夫妻和一個小女孩的鮮血,兇手悄悄地走樓上小男孩的房間,來到嬰兒床旁,舉起握著利刀的雙手,準備用力刺下時,驚然發現,這才一歲多的小男孩竟然不在床上。

 

這位黑衣人在黑漆漆的房裡,憑藉敏銳的嗅覺,循著嬰孩奶味下樓,走出小屋,爬向山上古老的荒墓區,來到上鎖的百年墓園。隔著生鏽的鐵門,黑衣人看見小男孩在墳墓裡爬行,當他翻越高牆時,一陣迷霧吹起,小男孩早已無影無蹤。

 

這時,一位高大恐怖,看似墳墓管理員的爾興頓先生(Josiah Worthington),突然出現在黑衣人面前,拿著一串鑰匙幫他開啟墳場鐵門,並目送他離開。黑衣人一頭霧水地快速步出墳場,下山繼續尋找小男孩的蹤跡。

 

 

 

 

黑衣人離開後,看似平靜的偌大墳場裡,三百多位在地上遊蕩的鬼魂,在爾興頓先生墓陵前召開集會。經過了熱烈辯論,鬼魂們終於決定,「死人也要有憐憫心」,願意讓去世兩百五十年,生前無子的Owens歐文斯夫婦,收養孤苦無依的小男孩。

 

不是鬼也不是人的席拉,自願做小男孩的監護人,當夜幕降垂時,他從棺材裡醒來,披著長長黑袍,負責到人間替小男孩覓食。

 

被歐文斯夫婦命名為Nobody(無人),小名為 Bod的小男孩,在墳場裡漸漸長大。墳場賜與他「墳場自由」 (The Freedom of the Graveyard),他可以隨意進出墳墓,擁有鬼魅黑暗中看東西的超能視力。

 

 

 

 

監護人席拉不只照顧Bod的飲食,還幫他安排墳場裡的老學者們教導Bod穿牆,隱形,託夢(Dreamwalk),天文歷史和閱讀。只是很可惜,墳場裡的書太少了,根本不能滿足好學的Bod

 

雖然Bod很期待有一天離開墳場,去看看外面活人的世界。但是他緊記希拉和養父母的告誡:「外面的世界太危險!只有在墳場,我們才可以保護你的安全!」,而不敢離開墳場半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孤獨的Bod四歲時,在平時冷清,無人拜訪的墳場,結交了他這一輩子第一個活人朋友,一個來墳場大自然保護區玩耍,五歲的小女孩Scarlett。他們一起在墳場地上畫圖聊天,躦進山裡的千年墓穴探險,找到由一個有三顆頭蛇身體的怪鬼(Sleer)守護的寶藏。但是這段短短的友誼,隨著Scarlett全家搬去蘇格蘭而結束。

 

Bod在墳場中,曾誤入食屍鬼門 (The ghoul gate),掉進火紅地獄,生命危在旦夕,還好及時被嚴肅的狼人老師救起。他也曾為了幫冤死的小女巫鬼Lisa買塊墓牌,拿著墓穴裡價值連城的紅寶石胸針,偷偷溜到墳墓外的當鋪變賣,差一點被貪心老闆出賣,將他交給殺死他全家的黑衣人Jack。他在短短外出上學的時日,被壞同學陷害,離奇的身分差一點曝露。

 

 

 

 

Bod 十四歲時,Scarlett 父母離異,從蘇格蘭回到故鄉。她在墓場遇到喬裝熱心的自然歷史學家,企圖殺害BodJackBod的急智勇敢,和墳場好朋友們的相助,讓他在千鈞一髮時,巧妙地制伏了壞人,化險為夷。

 

消除Jack後不久,Bod在墳場自由通行的超能力逐漸消失。一天,他再也不能穿越墳墓,看不到鬼魂同伴,必須離開墳場的日子,終於到臨。Bod勇敢地踏出墳場,邁向他新人生的開始。

 

 

 

 

看完這本書,我深感也許有些活人比死人可怕,以及能自由地活著真好!回到加州後,我將一篇篇的故事大綱描述給咪咪妹妹聽。原先她們一聽鬼和墳墓的名詞,感到十分排斥,害怕地用雙手摀著耳朵,不願繼續聽下去。

 

但是作者尼爾蓋曼將恐怖的鬼魂,吸血鬼,狼人,寫成充滿感情,有笑有愛的人物,連咪咪妹妹也開始發現故事很有趣,一點兒也不可怕,不血腥,便一直吵著要我接下來講。這本真是老少咸宜,大人小孩都會十分享受閱讀,值得珍藏的小說。

 

 

 

  

 

因為茱麗葉閱讀的是英文版本,自己翻譯書中人物的中文名字。

這本書的中文版將於九月在台灣問世,由皇冠出版社發行。


 

  

佳句摘錄

面對人生苦與樂,不留遺憾是真理。

  

在所有的器官中,舌頭是最非凡的。我們用它來嚐甜蜜美酒與苦口毒藥,也用它來說甜言蜜語與傷人惡言。

 

 

 

 

心得:

這本書!!!真的很好看!!!巴弟是一個很勇敢又聰明的小孩!!!

我很喜歡巴弟跟那些鬼魂的情感,為了不讓巴弟被追殺!!!

教他不少有趣又有用的技能!!!

像是消失術!!!

像我就很希望有消失術^^

整個墓園裡的鬼魂們博學多聞的程度!!真讓人佩服!!

大概是死掉之後也只能住意時間的流逝!!學習更多的技能!!

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另一個世界的話!!!

不曉得會不會也是這樣!!


  佳句:

 孔子說:「一個在上位的君子,如果不穩重,就不會有威儀,他所學的也就不切實際,任何人做人做事,都必須要以忠誠信實為主,不要結交不如自己的朋友,有了錯誤,須有不怕煩難的精神去改正。」

原文解析:

    無友不如己者,這句意思在解釋之前,我們必先瞭解孔丘的中心思想為何?孔丘一生的中心思想便是「忠恕」之道。何謂忠恕?以狹義而言:心無二心,意無二意,臨事竭心力又安份守己,謂之忠;以直報怨,而不伺機挾怨報復謂之恕。以廣義來說:舉凡以誠待人,以孝事親,以義交友,以敏敬事,‧‧等,皆可謂之忠;「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,「己欲立,而立人,己欲達,而達人」,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。」,「親不獨其親,子不獨其子。」皆謂之恕。言至於此,且回到正文,全文解析便是孔子叮嚀告誡弟子結交朋友,千萬別結交一些學問,品性,胸襟氣度不如自己的人。這三者孔子皆很重視,所以孔子曾說過:「益者三友:友直,友諒,友多聞。」而這三者之中,孔子尤為重視人格品性,故而將品性(友直)擺列第一,學問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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